项目要求

一般课程要求:
学士学位以外所需的学分数: 37, 包括地球与环境科学系的7门必修课程, 外加一门系外的课程, 如果需要

硕士学位以外所需学分数: 18, 包括地球与环境科学系的三门必修课程, 外加一门系外的课程, 如果需要

必修课程:

核心课程
选择以下课程,共28学分: 128
ee 5011
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
ee 5042
沿海的过程
ee 5101
构造地质学(研究生)
ee 5401
矿物学分析方法
ee 5402
x射线晶体学
ee 5406
纳米科学与环境
ee 5434
Ecohydrology
ee 5454
地球物理学概论
ee 5461
低温地球化学
ee 5462
先进低温地球化学
ee 5502
冰与全球气候
ee 5601
脊椎动物古生物学与埋藏学
ee 5625
电子光学技术
ee 5702
沉积岩石学
ee 5725
土壤和古土壤
ee 5801
定量结构地质
ee 5802
构造
ee 5811
行星地质学
ee 8000
地质研讨会
ee 8200
研究生地质学研讨会
ee 8411
先进的水文地质
ee 8421
地下水建模
选修 23
研究课程6
ee 9994
初试准备
ee 9998
预论文研究/提升候选资格
ee 9999
论文研究
总学时37
1

如果以硕士学位进入博士课程,选择三门课程.

2

选修课是在咨询顾问后选择的.

最终事件:
候选资格评价:
博士候选人资格包括完成地球与环境科学系的课程, 以及学科领域知识的展示, 进行研究以定义和调查新问题的技能和能力. 候选资格评估包括四个部分:

  1. 完成至少三门专业研究生课程,成绩良好
  2. 顺利通过初试笔试和口试
  3. 提交和接受nsf风格的研究计划
  4. 研究计划口头答辩

论文:
地球与环境科学系要求一篇原创研究论文作为其博士课程的最终项目.